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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师资队伍的学历层次,加大优秀教师的培育力度,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精神,经市人社局同意,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部分高中(全额拨款)将面向社会公开特聘优秀新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特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特聘对象及条件

(一)特聘对象

特聘对象为:取得或正在申请(最迟于2016年7月15日前取得)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并即将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的普通高校2016年优秀应届毕业生。

(二)特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德优秀,身心健康,愿意从事教育事业;

2.组织纪律观念强,吃苦耐劳,作风踏实,服从安排;

3.学习成绩优异,高校就读期间获得过院级及以上二等奖学金2次或者三等奖学金3次(“211”工程或“985”工程院校报名考生获得院级及以上二等奖学金1次)。

4.组织协调能力强。能够团结共事,高校就读期间担任过班长、团支书或学生会、团委、社团干部,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5.科研水平高,在高校期间有专业论文或作品在正式刊物上发表。

6.专业素养硬。能高质量地完成与所聘岗位相适应的现场专业素养考核。

7.教学能力强。具有较强的现场解读教材的能力。

(三)学科条件

详见《2016年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公开特聘新教师岗位表》

三、特聘单位及数量

详见《2016年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公开特聘新教师岗位表》

四、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特聘采用现场报名和面试考核的方式。

(一)报名时间、地点:详见《2016年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公开特聘新教师岗位表》。

(二)资格审核

1.考生需填好报名表(附件3)纸质稿,现场报名时带来,特聘工作领导小组按规定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并现场提出审核意见。审核通过的考生,可以参加面试考核。

现场资格审核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个人简历、身份证(二代)、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协议书、奖学金证明、英语等级证明、计算机等级证明、相关科研成果证明、相关专业能力证明、教师资格证明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2.凡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如经查实,取消面试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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