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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苏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苏办发[2011]27号)有关规定,经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性专业硕士、博士研究生及高层次人才7名。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应届毕业生不受生源地的限制;

3、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社会在职应聘人员不受户籍地的限制,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1969年12月4日以后出生);

4、岗位简介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现役军人;

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

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2015年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第三次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

岗位代码 系(院)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备注
1 机电工程系 教师 2 博士研究生 机械工程类,机电控制类,材料工程类  
2 建筑工程系 教师 2 博士研究生 建筑工程类 有正高职称的学历要求可降低为硕士研究生
3 汽车工程系 教师 3 硕士研究生 车辆工程、载运工具运用工程、动力机械及工程 须为2016届应届毕业生

四、招录程序

1.报名

报名者根据本《简章》公布的招聘岗位及条件选定应聘岗位后,通过电子邮箱、现场报名、邮寄等方式递交简历,填写《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见附件)。报名人员应准确填写个人资料,信息不实者视为报名无效。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4日—12月18日。

联系方式:人事师资处孙老师 联系电话:0512-66551701 电子邮箱:rsszc@sii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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