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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各市、区教师编制最新考试报名公告点击编制备考专题查看。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结合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丹阳市教育系统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4年 6月16日至2007年6月20日期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0周岁;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025年丹阳市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表》(附件1,下简称《岗位表》),专业条件参照《2025年丹阳市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招聘条件中的“2025年毕业生”,指在2025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报名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十)具备《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证(国内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如报名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2025年12月2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二、应聘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与审核、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丹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www.dypxzx.cn)。

1.报名时间:2025年6月16日9:00-6月20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6月16日9:00-6月21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5年6月16日-6月22日每天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5年6月16日9:00-6月23日16:00;

5.缴费确认时间:2025年6月16日9:00-6月24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后,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6月20日下午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的,应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审核。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凭相关证件到丹阳市人事考试中心(云阳路32号)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退还报名费。

3.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缴费是否成功以报名系统中的最终缴费状态为准。

缴费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但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除外。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岗位核减、取消和补报名

报名截止后,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丹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网发布公告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于2025年6月25日9:00-12:00登录丹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网改报本公告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准考证的打印和使用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2025年7月3日上午10:00起登录丹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参加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的应聘人员分别凭准考证、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

(五)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丹阳市教育局根据本公告和《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并且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简历等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如对资格初审结论有异议的,请在2025年6月22日16:00前向资格审核单位陈述申辩。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照片审核、缴费和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与丹阳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1-86571677。

三、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丹阳市教育局在网上对考生填写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在考生报名24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

(二)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对入围下一轮测试的人员组织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由丹阳市教育局对照公告和《岗位表》所要求的报名资格条件,审核应聘人员报名材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考生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25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提供承诺书(附件3)。

4.按“2025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除需提供上述材料外,还请提供以下材料:如毕业后从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应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如曾经有工作单位但在报名前已经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提供2025年6月20日前最后一个工作单位的离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如有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的,请提供最近半年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证明。

5.应聘退役军人岗位的,需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退出现役证书》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出现役证书》等证件。

6.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丹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网公布。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复审的考生,取消入围面试测试的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音乐、体育、美术岗位采取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其他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学科岗位专业知识,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音乐、体育、美术岗位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岗位招录计划数6倍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轮测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其他岗位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岗位招录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轮测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如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笔试成绩以50分为最低合格线,低于50分不得进入下一轮测试。

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应聘人员可登录丹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网,凭本人准考证号查询笔试成绩。

(二)专业技能测试

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学科教师岗位还需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工作技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采取百分制,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轮测试。在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均合格人员中,根据权重(笔试成绩占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70%)计算后,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岗位招录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轮测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如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应聘人员可登录丹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网,凭本人准考证号查询专业技能测试成绩。

(三)面试

面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参加面试者须缴纳面试费100元)。面试采用模拟教学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以60分为合格线,低于60分不得进入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丹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网公布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

(四)总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均采取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有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其他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确定总成绩。

五、体检与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和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有专业技能测试岗位则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入围,其余则加试确定名次。

体检由丹阳市人事考试中心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进行,体检费由体检人员自理。考察由丹阳市教育局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组织进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录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手续

体检和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丹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网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人员聘用手续。002、003、004、006、008岗位由应聘人员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单位。考生在办理录用报到手续前,应及时将本人档案关系转移至丹阳市教育局。

新聘用的人员实行“县管校聘”模式,招聘单位与新聘用人员订立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5年,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5年。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服务期内,不得调离丹阳市教育系统。服务期满,原则上不得调动到教育系统外单位。

被聘用应聘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负责处理。以下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1.聘用名单公布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2.2025年应届毕业生在2025年8月31日前未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2025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或在2025年8月31日前仍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3年内不得参加本系统的公开招聘。

七、其他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咨询电话:

丹阳市教育局:0511-86569010(政策、网上报名咨询);丹阳市人事考试中心:0511-86571677(考务咨询)。

监督电话:

丹阳市教育局:0511-86524609。

本招聘公告由丹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5年丹阳市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2: 2025年丹阳市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专业参考目录.xlsx

附件3: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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