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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各市、区教师编制最新考试报名公告点击编制备考专题查看。
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江苏省泗洪县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公开招聘县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教练员(正式事业编制)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苏泗洪及教育概况
江苏省泗洪县地处江苏西北、淮河下游,东临洪泽湖,西与安徽接壤,位于长三角经济区和江苏沿海经济带交叉辐射区域,行政区划面积2731平方公里,人口110万,是中国著名的白酒之乡、螃蟹之乡、生态旅游之乡,也是全国首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之一。
近年来,泗洪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大力实施“科教兴县、人才强县”发展战略,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持续加大教育投入,优化教育资源布局,加强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聚焦立德树人,深化改革创新,推进合作办学,激发办学活力,积极引进省内教育发达地区优质资源,奋力推动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迈上新台阶,全县教育呈现出持续快速发展的鲜明态势。目前,全县共有普通高中8所、中职3所、初中12所、九年一贯制学校36所、小学15所、幼儿园103所,在校生18.8万人、在校教职工1.3万人。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信息详见《岗位简介表》(附件)。
三、招聘对象
面向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进行招聘。以下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1.2024年和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期间无工作单位的(报名前是否落实工作单位不作限制),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报名期间无工作单位的(报名前是否落实工作单位不作限制);
2.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
3.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
四、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学位等条件;
4.取得相应报考岗位项目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
(2)普通高校委托培养、定向培养毕业生;
(3)曾被开除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4)受到记大过、留党(留校)察看的,或在受处分影响期内的;
(5) 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员名单》、实施社会失信联合惩戒的;
(6)考生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考生在本次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存在的各种违纪违规(含不诚信)行为,按规定记入全国统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记录,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泗洪县教育局组织,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选岗和公示、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各高校就业网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含招聘公告、岗位简介表、考察标准、体检标准等)。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由泗洪县教育局组织实施,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所有报名考生免收考试费用。
考点名称 网上报名时间
南京师范大学考点 2025年12月12日9:00—12月19日14:00
届时工作人员将进行初审,并通过短信回复审核结果,请考生及时查看,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每个考点报名结束之日16:00前。
报名网址(扫描二维码进入报名→):
报名注意事项:①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②每人限填报一个岗位。③报名期间,资格审核未通过或报考岗位已取消的,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对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于资格复审结束前现场提出陈述申辩。④笔试设开考比例1:3,报名后通过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岗位,报市人社部门同意,降低开考比例予以开考。
(三)笔试
笔试在报名结束后择日进行,详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初定2025年12月23上午笔试,笔试地点在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
笔试内容为运动训练等体育理论基础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达到50分为合格,否则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程序的资格。各环节考试成绩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计算、合成、公布。
(四)资格复审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组织面试。面试前,县教育局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及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符合本公告、《岗位简介表》中所列出的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于同一张纸);
(2)学历证明。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信息完整盖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网签高校毕业生除外);
(3)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证书。
(4)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但按照“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的人员还须提供以下材料:①学历、学位证书原件;②2024、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如毕业后从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曾经有工作单位但在报名前已经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须提供个人近半年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和最后一个工作单位的离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③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材料。④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须提供退役证书。
(5)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目前未认证的,须提供境外高校所修专业证明和全部课程成绩单,外文材料需翻译成中文版本,中外文对照版本均须提交)。
上述材料均要求原件,并需提供复印件按顺序放置。
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所有有效证件材料原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无法通知、联系到考生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不符合政策规定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考生放弃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考试资格。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在资格复审现场公布。
(五)面试
面试在资格复审后进行,详细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面试形式为演课(训练课),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达到70分为合格,否则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程序的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如考试总分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序在前,如面试成绩均相同,则现场另行安排加试,根据加试成绩排序)。
(六)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进入考察环节人员,不得再继续参加其他任何一个考点的考试。
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与考察合格人选签订双向就业协议,以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按照规定时间签订协议的,取消其体检资格。
考察合格人员作为体检对象,体检名单在泗洪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七)体检
体检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地点集中参加体检,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公开选岗
考察和体检结束后,对考察和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公开选岗定岗,选岗工作坚持“公开、透明、自愿的原则”,具体选岗办法如下:
(1)按考生总成绩排名依次公开选岗。即从第一名开始公开选岗,第一名选岗完成后,第二名在剩下的(n-1)个岗位中公开选岗,每名考生选岗时间不超过2分钟,以此类推。各方(含纪检人员和考生本人)当场填写《选岗确认单》,并签字确认。选岗签字确认后,任何人不得更改。
(2)遇总成绩排名并列者,由并列考生当场抽签决定选岗顺序,再按抽签顺序,依上述办法公开选岗。
(3)所有入围考生必须在当天当次一次性选岗完毕,否则视为主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考生选岗放弃的,递补人员按自身总成绩排名在待选岗位中选岗。
(九)公示和聘用备案
公开选岗定岗工作结束后,根据公开选岗定岗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泗洪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持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等原件和学籍档案材料到泗洪县教育局报到,办理相关聘用审批手续,对报到时提供材料不全或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办理手续。
新聘用人员在服务期内不得办理调动和借用,未满服务期的离职人员须承担违约责任。试用期按国家规定执行,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在体检、考察、公开选岗定岗、公示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六、纪律和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七、其他
本简章由泗洪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泗洪县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科,0527-86239269。
监督电话:泗洪县纪委派驻第四纪检组,0527-89896819。
点击下方对应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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