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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盐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经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1.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盐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报名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无不良行为记录;

③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④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具体报考岗位的要求和资格条件,详见《盐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5年8月5日至8月7日。

3.报名地点:盐城市开放大道60号市教育局502室,联系电话:88228610,联系人:潘道乾。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位报考者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填写《盐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①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各层次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及《岗位表》中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2. 所有招聘岗位均设1:3开考比例,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1:3的,市教育局根据情况商市人社局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不能降低 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

4.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有效证件不全、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5.报名时凡对教师资格证书不作要求的教师岗位,应聘者被聘用后,须在三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除聘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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