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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由江苏财会职业学院通过短信、电话或邮件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参加试讲时间和地点。
(四)试讲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试讲结束后,由主评委当场公布试讲成绩,试讲合格者参加面试。
(五)面试前由江苏财会职业学院对应聘人员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身份证、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 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各类资格证书、奖励证书、教学及科研成果等原件,如推荐表或学历学位证书上显示 的专业名称与我校招聘专业名称不符的,应提供与招聘专业方向相符的成绩单(必须有相符的专业方向,只有相关课程视为无效),否则不能参加面试。
(六)面试按照江苏财会职业学院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由主评委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七)应聘人员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试讲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为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为50%。
(八)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岗位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 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还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因体检不合格等原 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符合条件的享受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相应待遇。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财会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 0518-85899711、85899722
联系人:周老师、戚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财会职业学院监察审计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 0518-85899721
联系人: 潘老师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财政厅
举报信箱:jsczjcs@163.com
举报电话、传真:025-83633242,83633240(传真)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原标题:江苏省财政厅直属事业单位江苏财会职业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点击下载>>>
江苏财会职业学院
201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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