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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②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驻外大使馆出具的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本人真实的教学与研究方向、科研成果及奖励情况、主要论文论著的列表(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及能体现个人科研水平的论文(原件)两篇。

(2)试讲

试讲内容为本专业相关专业知识,试讲成绩由主评委当场告知应聘人员。试讲办法由学校制定并以电子邮件方式告知应聘人员,试讲成绩60分为合格(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

(3)成绩的计算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按50%、试讲成绩按5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

(4)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四、体检、考察及公示、聘用

(一)考核结束后,在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应聘教师的,还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三)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江苏教育网及学校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四)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应届毕业生必 须在2016年10月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必须在学校通知办理调动手续之日起1个月内计算,与原单位正式解除聘用关系或由原单位在 《人员调动登记表》上盖章同意调出,否则不予聘用。符合录用条件人员在学校规定时间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关系。

六、招聘政策咨询及监督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3-81050267、13912298421

联系人:李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513-81050007

联系人:张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原标题: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长期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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