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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各市、区教师编制最新考试报名公告点击编制备考专题查看。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走人才强教之路,经研究,决定面向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正式事业编制)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江苏省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基本情况及教育概况
江苏省宿迁市是西楚霸王项羽和美人虞姬的故乡,有着5000多年的文明史和2700多年的建城史,是驰名中外的水乡、酒都、绿海和花城,被乾隆皇帝盛赞为“第一江山春好处”。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成立于1998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2013年1月升格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现辖1个乡镇、3个街道,总人口约20万。经开区位于宿迁中心城市南部,距市政府仅1.5公里,京杭大运河纵贯南北。徐宿淮盐城际高铁站设于我区,半小时可达徐州、淮安2个机场,交通十分便利。经开区是全市最主要的政策、资本、技术和人才高地,是宿迁中心城市的重要板块。
经开区现有中小学、幼儿园34所,在校生4.3万人,教职工2600余人。近年来,经开区紧紧围绕打造“中心城区教育示范区、人才集聚区”的战略目标,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新增教育投入20亿元,启动“市区联动、名校引领”工程,实施“招大引强,借船出海”策略,与世界500强——海亮教育集团合作办学,通过引进国内优质教育资源南通团队,全力推进我区“优学经开·美好教育”高质量发展、打造中心城区教育高地。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信息详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
面向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进行招聘。以下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一)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期间无工作单位(报名前是否落实工作单位不作限制),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二)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
(三)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
四、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学位等条件;
(四)志愿在宿迁经开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3年;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现役军人;
2. 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3. 普通高校委托培养、定向培养毕业生;
4. 曾被开除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 受到过记大过、留党(留校)察看的,或在受处分影响期内的;
6. 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员名单》、实施社会失信联合惩戒的;
7. 考生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考生在本次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存在的各种违纪违规(含不诚信)行为,按规定记入全国统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记录,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国家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开选岗、公示和聘用备案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公告在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kfq.suqian.gov.cn)和相关高校就业网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资格审查等工作均通过现场进行,所有报名考生免收考试费用。报名受理、资格审查工作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教育办)组织实施。每名考生限报1个岗位。
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2025年6月6日,9:00-16:00,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铜山区上海路101号)就业招聘大厅(西教2号楼)。
报名考生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简介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要求等,于规定时间内携带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有效证件和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并现场签订未就业承诺书。具体如下:
1.《江苏省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2025年度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于同一张纸);
3.所在学校出具的信息完整盖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4.师范类专业毕业生证明或所在学校院系出具的师范类专业学生证明和成绩表;
5.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与招聘岗位学段学科一致);
6.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目前未认证的,须提供境外高校所修专业证明和全部课程成绩单,外文材料需翻译成中文版本,中外文对照版本均须提交);
7.本人近期2寸照片2张。
上述1-6项证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并需提供复印件。
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所有有效证件材料原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审查的、不符合政策规定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三)考试
考试时间、地点在资格审查当日通知到考生(拟定2025年6月7日笔试,6月8日面试)。各环节考试成绩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计算、合成、公布。
考试方式根据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情况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开考,其中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少于招聘计划人数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超过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等教育教学基础知识。组织笔试的岗位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报考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末位成绩并列的考生一同进入)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考生成绩不低于试卷总分5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不组织笔试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考生直接进入面试。面试采取演课形式,时间为15分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为合格,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对于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指参加面试的人数等于或少于报考岗位招聘计划数),面试成绩须达到65分为合格。
考试结束后,组织笔试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未组织笔试的岗位按面试成绩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组织笔试的岗位按面试成绩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未组织笔试的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
(四)考察
考察在考试结束后组织实施,通过个别访谈、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考察合格人员作为进入体检人选,签订三方协议。
(五)体检
1. 体检人员确定。考察合格人员作为体检对象。体检名单在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公布。
2.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开选岗
考察和体检结束后,对考察和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公开选岗定岗,由区教育办负责组织实施。选岗工作坚持“公开、透明、自愿”的原则,具体选岗办法如下:
1.按考生总成绩排名依次公开选岗。即从第一名开始公开选岗,第一名选岗完成后,第二名在剩下的(n-1)个岗位中公开选岗,每名考生选岗时间不超过2分钟,以此类推。同一岗位选岗人员如总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的先选岗,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抽签决定选岗顺序。各方(含纪检人员和考生本人)当场填写《选岗确认单》,并签字确认。选岗签字确认后,任何人不得更改;
2.所有入围考生必须在当天当次一次性选岗完毕,否则视为主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考生选岗放弃的,递补人员按自身总成绩排名在待选岗位中选岗。
(七)公示和聘用备案
公开选岗定岗工作结束后,根据公开选岗定岗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聘用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宣传统战部决定不予录用。体检、聘用时间另行通知。
在体检、考察、公开选岗定岗、公示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八)聘后管理
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社部门备案,办理相关聘用审批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首次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3年)。服务期内,聘用人员不得调动、借用、不接转人事档案,未满服务期的离职人员须承担违约责任,记入个人诚信档案。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规定执行。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选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七、其他
1. 专业按《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设置。
2.拟聘用人员是2025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还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其他人员均须在报名开始之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材料,否则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3.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后的1年内取消再次应聘我区事业单位的资格。
4. 港澳台相关人员报考的,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其他相关政策,除本公告另有规定外,均参照《江苏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相关内容执行。
本公告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工作办公室0527-88859080;
监督举报电话: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纪监工委0527-88859090。
点击下方对应附件下载
附件2:2.江苏省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2025年度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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