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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各市、区教师编制最新考试报名公告点击编制备考专题查看。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结合丹阳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为选拔优秀人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丹阳市教育局所属高级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青年人才4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无违纪和违法犯罪记录,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6年11月24日至2007年11月28日期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三)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丹阳市教育局所属高级中学2026年公开招聘优秀青年人才岗位表(南京考点)》(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专业参考目录为《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资格条件中的“2026年毕业生”,指在2026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6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4年和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报名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

(四)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毕业届数不限。

(五)报考英语教师岗位须取得英语专业八级证书,2026年应届毕业生,证书取得时间可放宽至2026年8月31日。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该回避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报名时,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规定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5.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

、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11月24日-2025年11月28日(09:00-11:30、14:30-17:00)。

报名地点:

11月24日,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笃学楼招聘大厅;

11月25日-11月28日,南京师范大学仙林宾馆第三活动室(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从南师大仙林校区四号门进入)。

报名现场联系电话:15862969366(邱老师)18361417550(徐老师)。

(二)报名材料

1.《丹阳市教育局所属高级中学2026年公开招聘优秀青年人才报名表(南京考点)》(附件2,下简称《报名表》),填写完整信息。

2.本人身份证;

3.学历、学位等相关证明材料:

(1)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学校盖章)、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科阶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2026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入学通知和所学课程目录;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毕业证书及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

4.教师资格证书(2026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24年和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时须在报名时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

5.诚信承诺书(附件3);

6.大学以来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

7.个人简历;

8.大学以来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聘书、奖学金证书、各类奖励表彰证书及高中奥赛获奖证书(如有请提供)等证明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需译成中文版,中外文对照版本同时提供。

(三)现场资格审查

报名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审核时报名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报名表、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由丹阳市教育局根据本公告和《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收取材料复印件,原件均现场退回。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报名成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四)岗位核减、取消

各岗位开考比例详见《岗位表》。如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将在丹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网发布公告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三、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初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岗位成功报名人数若超过招聘计划数5倍的,考生须先进行初试,按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招聘计划数5倍以内的入围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各岗位成功报名人员若未超过招聘计划数(含)5倍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

(一)初试

初试时间(初定)2025年11月29日;初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应聘者须确保通讯畅通)。

初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与沟通能力,初试满分为100分,初试合格线为70分(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计算),低于70分不得进入下一轮测试,初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初试成绩和入围面试的人员名单在初试结束后在丹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网公布,初试结果仅作为入围面试依据,不计入总分。

(二)面试

面试时间(初定)2025年11月30日;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应聘者须确保通讯畅通)。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教学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计算),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三)成绩计算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总成绩=面试成绩×100%;考试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如招聘岗位人员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则加试确定名次。

考试工作结束7个工作日内在丹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网公布总成绩。

(四)组织实施

初试、面试由丹阳市教育局组织,丹阳市教育局和丹阳市人事考试中心共同实施。

四、体检和考察

在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的人选。

招聘单位现场核验相应资格材料原件并与考生签订就业协议。因考生未能及时提供就业协议书导致不能现场签约的,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完成签约工作,逾期视同放弃签约聘用资格。

体检由丹阳市人事考试中心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进行。考察由丹阳市教育局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组织进行。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须参加教育局统筹安排的跟岗实习,为期不少于4周,跟岗实习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丹阳市教育局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报丹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录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审核后,在丹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人员聘用手续。001-007、009岗位应聘人员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单位。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对反映有违纪行为和弄虚作假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2.拟录用人员名单公布后未按规定时间到聘用单位办理手续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于2026年8月31日前未取得报名资格条件中所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6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教师资格证书,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的人员实行“县管校聘”模式,须在丹阳市教育系统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定岗定级;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服务期内,不得调离丹阳市教育系统。服务期满,原则上不得调动到教育系统外单位。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3年内取消再次应聘本系统的资格。

六、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报名咨询电话:丹阳市教育局0511-86569010(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监督电话:丹阳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511-86524609(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七、本公告由丹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点击下方对应附件下载

附件1:丹阳市教育局所属高级中学2026年公开招聘优秀青年人才岗位表(南京考点)

附件2:丹阳市教育局所属高级中学2026年公开招聘优秀青年人才报名表(南京考点)

附件3: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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