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点这里加小编微信(领取免费资料、获取最新资讯、解决考教师一切疑问!)
江苏省各市、区教师编制最新考试报名公告点击编制备考专题查看。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体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海安市教体系统面向2026年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教练员,下同)6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海安市教体系统面向2026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可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海安市人民政府网、海安教育信息网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具备教师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2月25日至2008年3月2日期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可放宽至1982年2月25日以后出生。
4.“01-21”(岗位代码,下同)岗位须持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资格复审时可暂不提供,但须在聘用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22”岗位须具有相应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
5.“01-21”岗位在本科或研究生阶段相应高校就读期间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校(院)级三等及以上奖学金;
(2)获得校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3)获得校级及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三好学生、优秀党<团>员、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等);
(4)担任班级(党团组织)或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主要干部职务。主要干部指班长、团支部书记,校(院系)团委书记、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副部长及以上。
6.具备《岗位简介表》中其他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中的“2026年毕业生”,指在2026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6年8月31日。
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尚在服务期内的,取得相关证书(证明)时间可放宽至2026年8月31日。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
(2)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条件中“专业”的设置主要参考目录为《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22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海安市教育体育局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7.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因卖淫、嫖娼、吸毒、赌博等违法行为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方面的行政违法记录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被开除公职的;因虐待、性骚扰、体罚或侮辱学生等情形被解聘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后不满3年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人员。
(5)海安市教体系统编制内教师以及2026届海安市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
(6)2026年9月2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7)国家和省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其他不适宜担任教师职务的人员。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海安教育信息网(www.haianedu.net)。
(二)报名程序
1.报名、照片上传:2026年2月25日09:00~3月2日16:00。照片要求: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120×160像素,jpg格式,大小不超过30KB)。
2.资格初审:2026年2月25日09:00~3月3日11:00。海安市教育体育局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义的,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并要求其完善补充,也可要求其提交有关佐证材料。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报名最后一日请及时查看),可从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海安市教育体育局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3-88918039、0513-88935369。陈述申辩时间为2026年2月25日09:00~3月3日16:00(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为2026年2月25日09:00~3月3日17:00。
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或资格初审通过后,均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3.缴费确认:2026年2月25日09:00~3月4日10:00。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缴费(笔试费100元。考生须使用微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超过缴费截止时间缴费的视作报名无效)。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4.招聘岗位变更和改报名: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岗位简介表》规定开考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海安市人民政府网、海安教育信息网予以公告。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改报符合公告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名时间为2026年3月5日15:00~17:00。应聘人员需保持联系方式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三)准考证打印
网上报名初审通过并经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2026年3月12日上午9:00至笔试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逾期责任自负。请妥善保管准考证,在笔试、资格复审等环节均需使用。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需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4.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招聘办法
招聘由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组成,由海安市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占30%)和报考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占70%)。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2026年3月14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3.笔试满分为100分,50分为合格线。
4.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海安教育信息网报名系统凭应聘者的身份证号查询。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资格复审相关事宜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海安教育信息网另行公告。
3.领取面试通知书。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4.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截至报名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在学信网上打印。截至报名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报名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同时现场签订《报名时无工作单位承诺书》(附件2);
(5)以2026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人员需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及验证报告(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资格复审时可暂不提供,但须在聘用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7)运动员技术等级证原件、复印件和验证报告(在运动员技术等级信息查询系统查询);
(8)岗位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
资格复审时本人不能到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现场资格复审。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资格复审材料外,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资格复审人选递补。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海安市教育体育局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本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复审人选(末位同分的,一同递补)。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海安市教育体育局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海安教育信息网公布。
(三)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应聘人员需随身携带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内容:
(1)“01-20”岗位,面试采取模拟上课形式,教学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应教材范围内的内容,模拟上课成绩即为面试成绩。准备时间30分钟,上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
(2)“21”(初中体育教师)岗位,面试包括模拟上课和技能测试,满分均为100分。面试成绩按模拟上课60%、技能测试40%计算。模拟上课教学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应教材范围内的内容,准备时间30分钟,上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技能测试内容详见《初中体育教师岗位技能测试内容》(附件3)。
(3)“22”(游泳教练)岗位,面试包括训练课教学试讲和专业测试,满分均为100分。面试成绩按训练课教学试讲60%、专业测试40%计算。训练课教学试讲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内容,准备时间30分钟,考场内试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专业测试内容包含:项目基本功展示(20分)、组织运动员训练准备活动(20分)、根据指定内容组织训练(30分)、项目专项体能(30分),准备时间10分钟,考试总时间30分钟。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四)总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和考察
1.体检由海安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按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规定的体检项目与标准执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加试,加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下同)。考试总成绩、是否进入体检等在海安教育信息网报名系统中凭应聘者身份证号查询。体检时间、地点等事项详见海安教育信息网相应公告。
2.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由海安市教育体育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有关要求组织实施,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二)公示和聘用
1.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海安市人民政府网、海安教育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代码、招聘单位、岗位名称、学段学科、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学习单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2.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由海安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所有岗位拟聘用人员现场选岗(具体时间、地点在海安教育信息网公布),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拟聘人员依次自主选择单位。本人未按时参与或未选择单位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择校后由招聘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经海安市教育体育局审核后,报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于2026年8月底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结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拟聘用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已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按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条件的,再根据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和与报考岗位要求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2个月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我市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资格。
(三)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1)应聘人员主动放弃体检资格的;
(2)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3)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4)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5)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总成绩排名靠前的其他应聘人员在总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海安市教育体育局通知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七、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海安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8918039、88935369(海安市教育体育局)
监督电话:0513-88269619(中共海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海安市监察委员会派驻海安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
点击下方对应附件下载:
1.海安市教体系统面向2026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
提醒:点这里加小编微信(领取免费资料、获取最新资讯、解决考教师一切疑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