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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聘期

聘期三年。具有中国国籍的,原则上人事关系须正式进入我校;具有外国国籍的,须在我校全职全时工作。

五、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我校发表特聘教授招聘方案。

2.材料上报。应聘人员须提交下述规定的材料:

(1)《江苏特聘教授候选人推荐表》与《2016年江苏特聘教授候选人科研、教学情况简表》(各1份,发送电子版至szb@xzmc.edu.cn,可登录徐州医学院人事处网站下载);

(2)两位同行专家推荐信;

(3)附件材料1份,具体包括:

①申报人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或护照、永久居留证、相关资格证书的复印件;

②推荐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③5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复印件和刊载杂志封面,以及推荐表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④推荐表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

⑤候选人在国外任职或在国内担任重要职务的任职证明;

⑥候选人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3.学校组织同行专家评审。学校成立由知名专家组成的同行专家评审委员会,严格按规定条件进行评审,择优确定向江苏省教育厅推荐的人选。

4.江苏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对评审通过人选进行考察和公示,并将拟聘人选报江苏省人民政府审批。

5.正式聘任。学校与江苏特聘教授签订聘任合同和工作任务书。

六、支持方式

1.江苏省为江苏特聘教授提供100-200万元人民币/人的科研经费。我校为江苏特聘教授提供不低于省标准的科研经费。

对入选的自然科学类特别优秀人才(省属高校排前10名)三年聘期内每人科研经费资助标准为400万元,其中省财政对省属高校入选者资助200万元,学校配套资助200万元。

2.江苏特聘教授聘期内享受由江苏省提供的每人每年12万元人民币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以及由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的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妥善解决其在居留和出入境、落户、子女入学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学校将为江苏特聘教授提供国内相当有竞争力的待遇,具体待遇面议。

3.学校为江苏特聘教授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提供生活住房、科研所需的实验室和办公用房。

4.学校根据需要,为江苏特聘教授配备若干学术骨干。

七、上报时间

请各部门于2016年2月23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办公室,联系电话:83262042,E-mail:szb@xzmc.edu.cn。过期不予受理。

原标题:关于开展2016年江苏特聘教授选聘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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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特聘教授候选人相关表格.rar

201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