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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体检、考核及报选招聘学校
1.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分者,笔试成绩相同,进行加试),参加体检的人员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及以上。
2.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社部、卫生部修定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实行一次性体检。
3.因考生体检、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同组别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递补人员的面试成绩须在60分及以上。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4.体检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序报选招聘学校(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分者优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验证、聘用
1.公示。由市教育局根据面试、体检、考核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审核后在常熟教育信息网、常熟人才就业网公示7天。公示期间,若有群众反映问题,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及时组织人员调查核实。
2. 验证。7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录用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携带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到教师进修学校(风和路16号〈原常熟理工学院元和校区〉)进行校验。
3.聘用。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并通过验证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社部门核准,发出《录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或两年内未取得与学校匹配的教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自谋职业。
八、纪律
公开招聘教师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予查处。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2—52707135
九、其它
1.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应聘资格,责任自负。
2.报名者一旦被聘用,须按《聘用通知》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十、本简章由常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熟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6年常熟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职业学校教师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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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 熟 市 教 育 局
2016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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